关于做好龙门客栈资料库2021-2022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2021-2022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一)第一阶段:9月20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1.实践团队将《龙门客栈资料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龙门客栈资料库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2)、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例如实践单位接收证明等)等立项结题材料打包以“队伍全称+结项材料”命名,于9月18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本科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还需向所在团支部上交《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附件3)作为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考核依据。
2.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汇报交流活动,申报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须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汇报交流活动中参与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保证评比推荐过程公正、公开。
(二)第二阶段:9月20日-9月26日,学院组织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学院在对实践团队成果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参照学校评比项目及有关要求组织立项团队进行结题答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答辩相关事宜见实践队长群与学院后续具体通知。
(三)第三阶段:9月27日-10月25日,校团委组织年度社会实践工作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1.校团委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校级优秀团队结题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以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并按照上级团组织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进行学年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比答辩,答辩后将按照排名先后进行省优推荐,答辩地点另行通知。经费审批与报账工作另行通知。
2. 学院将以“实践演说家”社会实践交流活动为主题,面向2022级新生为主体开展朋辈经验交流分享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全面深刻地认识社会实践在大学校园生活中的重要性,知行合一,更快地了解社会实践的参与途径及开展方式。通过优秀学子分享社会实践的经验及互动交流,激发新生成长成才热情,弘扬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精神,脚踏实地,在各个实践领域勇担青春使命,传承“家国情怀、担当精神、崇实品格、创新素养”的山大基因。
(四)第四阶段:11月底前,优秀实践成果总结展示
学院将会根据社会实践评选推荐结果,在本学期开展一场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总结主题团日活动,鼓励学生通过分享“说”(讲实践故事、说所见所闻、谈心得体会)、展示“拍”(记录精彩时刻的短视频、反映过程点滴的纪录片)、交流“演”(情景剧、微电影等)等多种形式,用学生自己的视角、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体验、自己的方式宣传成就、展示风采,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团属网络媒体、社会主流网络媒体对活动进行各种形式的报道和宣传,构建形成全方位媒体传播矩阵。结束后各团支部须适时召开年度学生社会实践专题工作研讨会,对2021-2022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2021-2022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部署。请各团支部形成一份300字左右的《2020—2021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具体要求见学院后续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为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本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各有关单位尽量采用线上的形式进行。评比表彰项目包括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四项。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推荐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推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随队指导团队开展5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单位推荐1名学生政工干部或专业教师参评。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社会实践证明(附件4),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该生所在学院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四)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推荐参评的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
三、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暑期“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喜迎二十大青春宣讲团暨“牢记青春寄语”主题宣讲专项、“百队百场进社区”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龙门客栈资料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 “【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彭同学:18771786788
栾同学:1360645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