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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启动。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各学院(培养单位)分配名及编号额见“附件1:《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编号分配表》”。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2021-2022学年度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处于专业(班级)前10%;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7.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龙门客栈资料库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学生填报时应按照填表要求(《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检查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需检查是否为官方全称)。具体申报操作详见《附件3:国家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注:“编号”最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后统一填写。

2.学院(培养单位)评审。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3.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严格按照要求通过系统进行“学院审核”,并在系统中导出全部推荐学生的《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注:导出后请用office2013及以上版本打开,不可用XP系统,学院副书记账号可导出所有申请学生的申请表,具体操作见《附件3:国家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

4.材料报送。请各位同学于10月16日上午11点前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10月17日将根据各年级报名情况及时间安排答辩。

四、注意事项

1.高校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学院(培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国家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广大优秀高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龙门客栈资料库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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