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2012级新生火车优惠卡需写入研究生身份信息,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乘车区间信息标注。现将有关规定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火车票优惠卡领取和发放
1、领取时间:2012年11月6日—8日
2、领取方式:培养单位填写优惠卡领取单(见附件1),持领取单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7)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到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票优惠,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享受,各单位要按规定审核办理。
二、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写入说明
1、优惠卡中写入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按每学年4次录入优惠次数,应为“学制年数×4”)等内容。
2、研究生因研究生证补办再次申请火车票优惠卡时,要扣减该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核定研究生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并累计研究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研究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3、研究生优惠卡上的乘车区间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研究生本人选定。优惠卡录入乘车区间需与学生证填写区间一致且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不能购买优惠车票。
4、请各培养单位使用升级后的火车票优惠卡识别器,按照要求将2012级享受乘火车优惠研究生的相关信息写入优惠卡,并填报“2012级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表”(见附件2),该信息将注册到教育部高校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研究生证填写内容、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否则将影响火车票优惠卡的使用。为不影响研究生购票,各单位请于11月23日前将信息表(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培养办,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升级后的优惠卡识别器使用说明书和软件可登陆“成都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技术支持—下载中心—(学生用)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V3.1”下载使用。
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研究生的乘车区间以及是否符合享受优惠规定,培养办将根据上报信息进行抽查,并对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通报。不符合规定研究生将不予发放优惠卡和信息注册。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年11月5日